宗教快感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431页(269字)

通过宗教信仰,从事宗教、佛事活动得到的一种幸福、宁静的心理体验。

亦称“宗教幸福感”。具体表现为:宗教信徒由于对上帝、耶稣、佛和菩萨的虔诚信仰而获得某种精神上的寄托和满足。这类宗教、佛事活动,可使信徒排除某种忧愁、悲伤、疑惑、恐惧、嫉妒、愤怒、贪婪、情欲等各种痛苦的缠绕,在祈求上帝、佛的宽恕、赐福的过程中会使自己心灵出现一定程度的净化。许多宗教信徒不辞辛苦,不畏疲劳,跋山涉水,仆仆风尘,去宗教圣地、教堂、寺院、道观朝圣,顶礼膜拜,磕头许愿,目的在于获取心灵深处的宁静、愉快和幸福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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