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508页(506字)

亦称“品德”、“道德品质”。

指人们处理个人同他人、社会的利益关系的行为习惯或习性。是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原则或道德规范转化成个人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意志在言行中比较稳定的、一贯的表现;是在人的行为整体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特征和倾向。

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不但体现在他的某一时期,某一方面,而且更充分地体现在他的一系列行为、甚至整个一生的行为整体之中。黑格尔说:“一个人做了这样或那样一件合乎伦理的事,还不能说他是有德的;只有当这种行为方式成为他性格中的固定要素时,他才可以说是有道德的”(《法哲学原理》第170页)。

人们道德品质的形成,既受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制约,又受一定的道德教育的影响,经过个人的学习和修养,在不断反复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为习惯,变成自己的内在品质。在这个意义上说,道德品质是人们道德行为长期积累的结果,并通过道德行为表现出来。

道德行为是判断人的道德品质的客观依据。道德品质的内容是历史的,具体的,不同时代、民族、阶级,道德品质的内容是不相同的。一个人道德品质一经形成后总是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培养人们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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