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593页(541字)

一般指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或思维活动。

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理性是相对于感性而言的,并以感性为基础,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其特点表现为一系列的抽象和概括、分析和综合的过程,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的思考作用,抽象出事物的共同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在西方思想家中,对于理性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理解。

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和启蒙学者认为,凡是合乎自然和人性(即合乎资产阶级利益和要求)的就是理性。他们把理性推崇为思想和行动的基础,并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据此判定封建社会的一切都是不符合理性的,应该全部消灭,要求建立合乎正义的理性王国,即资产阶级共和国。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也主张合乎人性的理性,但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并不合乎人性、理性,要求建立合乎正义的理性王国,即社会主义社会。

在德国古典哲学中,把理性看成是同知性相对立的一种认识能力或认识阶段。康德把人的认识能力分为感性、知性和理性,认为知性只能认识“自在之物”的“现象”,而理性则力图认识“现象”后面的“自在之物”,即本质,但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因而不能达到目的。黑格尔把理性看作是辩证的思维,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并肯定理性能通过现象揭示事物本质的能力。但黑格尔是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理解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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