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认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595页(384字)

人们通过抽象思维获得的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的认识。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由感性认识发展而来的,表现为一系列的抽象、概括、分析和综合的过程。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等基本形式,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是思维的“细胞”。

判断是展开了的概念,是对事物作出肯定或否定论断的思维形式。

推理是从已有的判断推出新的判断的思维形式。

要获得正确的理性认识,感性材料必须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有科学的思维方法和良好的主体状态。理性认识的特点是对客观事物抽象的、间接的反映。

它看起来似乎远离了具体事物,其实一切科学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客观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断地发展理性认识是一切科学的任务。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把日常生活中观察、获得的感性材料自觉地上升到理性认识,把握对象的本质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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