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后状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629页(534字)

亦称“后进状态”。

指个人、集体、单位工作落后于客观形势发展的种种表现。一般将处于落后状态的人称为后进分子。这种人通常表现为:在思想道德方面没有远大理想,不关心国家和集体,多为个人打算,思想空虚,不爱学习,金钱至上,损公肥私;在工作方面,不负责任,消极应付,拈轻怕重,按酬付劳;在作风上,不守纪律,自由散漫,不能团结同志……。处于落后状态的单位为后进单位,表现为职工思想混乱,正气不能抬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落实,生产任务和业务指标不能完成……。

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一切人或事物都在不断发展变化着。由于内部原因和外部条件的作用。在前进运动中有先有后,这完全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先进与落后相比较而存在,落后状态不是永远不变的。

只要内、外因发生了变化,落后状态就会改变。对后进分子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其提高觉悟,振奋精神,就可以转化为先进。

做好处于落后状态的人或单位的工作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之一,要全面分析处于落后状态的原因,看到这些人或单位存在的积极因素,找到后进分子身上的“闪光点”,绝不能用孤立、静止的形而上学观点看待他们,而要热心启发帮助他们,使他们更快转化为先进,这种转化常常能带动更多的人一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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