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劳致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628页(418字)

通过辛勤劳动创造富裕的物质财富和物质生活。

党在新时期富民政策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允许少数人先富起来。

于是,从事农业、工业、手工业、饮食服务业的各种专业户纷纷涌现。

他们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生产各种市场急需或短缺商品,满足了社会需要;经销农副产品、工业品的各种商业个体户人员,奔走城乡市场,联络产销异地,对于调剂余缺、繁荣市场、满足群众生活需要,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都起了积极作用。

这部分人,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了丰裕的物质财富,成为富裕户。但是,在新形势下,也有一部分人则靠投机倒把,商品以次充优、造假掺假、买空卖空,甚至巧取豪夺而成为暴发户。为此,党中央积极支持、倡导“勤劳致富”,反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违法经营而谋取私利。于是,“勤劳致富”成为一项贯彻党的富民政策的主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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