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15页(377字)

党的中央和省、市、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各部门的纪律检查机构。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省、市、自治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的需要,可以向省、市、自治区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律检查组。中央纪委派驻各部门的纪律检查组在驻在部门执行中央纪委的任务,其主要工作是:协同党组(党委)检查驻在部门和系统中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检查处理驻在部门和系统重大或复杂的违纪案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省、市、自治区纪委派驻各部门的纪律检查组,参照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组的任务执行。

派驻的党的纪律检查组,在派出机关的直接领导和驻在党组(党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纪律检查组组长可以列席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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