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条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8页(377字)

党章对党员提出的要求和规定的标准。

包括申请入党的条件,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和党员应该履行的义务等。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所规定的党员条件是不完全相同的。六大以前通过的党章仅仅规定了入党资格。七大党章除了规定入党资格外,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员义务。

鉴于我们党已经处在执政的地位和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所面临的新的历史任务,十二大党章对党员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不但规定了申请入党的条件和党员应当履行的义务,而且强调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同时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制度和政策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每个共产党员都应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严格要求自己,经受住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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