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55页(207字)

党的各级委员会的成员。

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基层组织的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有正式委员和候补委员之分。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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