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外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60页(247字)

援外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派出单位统一转移。

中央和国家机关由部、委归口,地方由省、市、自治区归口。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必须注明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任务。中央、国家机关由部、委的机关党委或部、委政治部办理,人民解放军由总政治部办理,地方由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办理,统一转至外交部党委,再由外交部转往我驻外使馆党委。在完成援外任务回国时,党员组织关系由我驻外使馆党委转回外交部,再由外交部转给本人原工作单位或新分配的工作单位的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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