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讲学和研究人员以及出国劳务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60页(278字)

出国留学、讲学和研究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一律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保存。

原单位可开党员证明信,由本人交派出部委保存。派出部委将党员名单通知驻外使、领馆党委。各驻外使、领馆党委可根据党员人数、分布状况以及驻在国情况,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或单独联系。

出国劳务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凡在国外已建立劳务公司党委的,由国内派遣部委和其所属的驻外劳务公司党委自行接转,或将正式关系留在国内,只开党员证明信;未建立驻外劳务公司党委的,仍由外交部党委接转组织关系或转党员证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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