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申诉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102页(367字)

党员对自己受到党的纪律处分不服而向上级党委或纪委直至党中央提出申诉的一种形式。

这是《党章》所允许的,也是党员的正当权利。写申诉信的目的是为了澄清事实,改变处分决定中与事实不符、定性不准或处分过重的问题。因此,写申诉信一定要实事求是,以便于核实情况,弄清问题,尽快落实。

如果申诉的内容与事实不符,不仅会给复查工作增加困难,而且对澄清自己的问题也很不利;如果查明确属本人坚持错误,或故意捏造、歪曲事实,提出无理要求的,将受到严厉批评,甚至加重处分。

有关党组织在接到党员申诉信后,必须认真负责地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申诉信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要有明确的标题;②写明主送单位;③正文主要是自我介绍、申诉理由、希望要求等;④签名盖章、时间、抄送单位;⑤本人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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