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错误干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132页(263字)

指违犯党的纪律或行政纪律以及因此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干部。

就其错误性质而言,有政治上的错误、经济上的错误、思想作风上的错误和生活作风等错误之分。就犯错误的程度而言,有严重错误和一般错误之分。

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一条准则。

对犯错误的干部,应当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达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目的。

犯错误的干部,也应诚恳地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教育和帮助,认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更好地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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