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144页(345字)

指对干部所担任的工作任务、职责的称谓。

职务有类别和高低之分。就高低而言,有领导职务和一般工作职务;就类别而言,有党内职务、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等。

党内职务包括:支部、总支、各级党委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书记、副书记,顾问委员会的委员、主任、副主任,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员、书记、副书记等职务,还包括党员在党委办事机构中担任的副科级以上职务以及一般办事员的职务。

行政职务包括:国家正副主席,国务院正副总理,正副省长、市长、州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政府机关各部门的正副部长、厅长、局长、主任、处长、科长等。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教授、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农艺师、记者、编辑、教练员、翻译、馆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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