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性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211页(372字)

指干审案件中被审查对象所犯某一错误与其他错误相区别的根本属性。

认定问题的性质,必须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根据党的政策,对所犯错误的主、客观原因,情节的轻重,责任的大小,后果及影响等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全面的客观的分析而作出。对问题的性质,必须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以党的政策为准绳,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就认定什么性质,不能主观臆断,任意扩大和缩小。要首先区分是敌我矛盾的性质,还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性质。敌我性质的问题,要区分是叛变问题,还是自首问题;是一贯反动,还是一段变质;是由好变坏,还是由坏变好,等等。

人民内部问题,要区分是认识问题,还是立场问题;是严重政治历史问题,还是一般历史问题,等等。总之,认定性质一定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要符合客观实际,经得起历史检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