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党员组织生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11页(194字)

根据老干部党员的特点而采取的组织生活方式。

凡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老干部党员,原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编入支部,定期过组织生活。也可单独建立老干部党支部或干休所党支部。对居住地较远的老干部党员,可根据情况另编小组或支部,并指派专人负责联系。

易地安置的老干部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出,由接受安置地区的党组织负责安排和组织他们过党的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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