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40页(206字)

招请、聘用各类人才。

招聘人才可以打破农村、城市、集体、全民、干部、工人、在职、非在职等界限,根据需要,不拘一格选贤招才。招聘在职人员可以办理调动手续,也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易地受聘也可以不转移户口关系。非在职人员受聘,一般可以实行签订合同的办法,定期应聘,期满后可以续聘,也可以解聘。实行招聘,要注意人才的合理流向,对定向流动的应予支持鼓励,并规定适当的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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