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退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70页(218字)

指干部在不符合退休条件的情况下退出工作岗位。

我国有关法令和政策规定,干部退职有以下三种情况:(1)年老体衰,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继续从事原职工作,在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内部确实无轻便工作可分配,而又不到退休条件的;(2)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或工作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3)本人自愿退职,其退职对本单位的生产或工作并无妨碍的。干部退职后,按有关规定发给退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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