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纪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73页(254字)

保证录用干部质量和录用干部工作正常进行所制定的必须遵守的行动规则。

吸收录用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吸收录用干部标准、审批权限及有关规定,坚决反对“走后门”等不正之风,不许“内招”,不准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严禁徇私舞弊。有作弊行为和不符合干部条件的人,已录用的应予以辞退。利用职权弄虚作假,为子女、亲友谋私利,或打击、压制人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同志都应自觉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的纪律,以保证录用干部的质量,严格把住吸收干部的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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