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警”转干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77页(312字)

是指户籍、刑事、治安、交通民警和法警转为国家干部。

“五警”转干,是提高民警队伍政治、业务素质,适应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的一项重要措施。“五警”转干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①无产阶级立场坚定,政治思想好;②能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办事;③工作积极肯干,熟悉业务,胜任本职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④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⑤具有相当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上述民警转为干部,必须经过一定的手续,即个人总结,本单位群众评议和组织考核,填写转干呈报表,经县级人事部门审查批准。

转干时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政治待遇与同级政府干部相同,工资待遇、服装装备不变。并由人事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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