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分配去向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78页(261字)

对毕业生分配使用的方向。

分配毕业生,要坚持面向基层,充实生产、设计、科研、教学等第一线,以利于人才的锻炼成长。坚持面向基层的去向,是党和国家培养造就既有专业知识,又有实践经验,又红又专的知识分子队伍的重要途径。凡志愿去边远地区和农村工作的毕业生,应给予鼓励,经接收地区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受计划限制。

不受计划限制的地区,包括西藏的全部、新疆、青海、内蒙、宁夏、甘肃、云南、广西、贵州、黑江等省、自治区内的边疆、国境地区、少数民族自治地区、高原地区及条件较为艰苦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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