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重点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79页(181字)

(1)优先保证国家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和国防等部门的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

(2)根据国务院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逐步下放,以及地方专业枝术力量比较薄弱等情况,逐步扩大分配给地方的毕业生比例。(3)照顾边远省区的需要,对来源于边远省区的毕业生,凡边远省区(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在边远省区的单位)所需要的,原则上要分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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