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工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412页(371字)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结构工资制的主要部分。

它是按照工作人员的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工作繁简确定的。不同的职务有不同的工资标准,同一职务,又划分几个等级,以便以后根据本人的工作表现与工作成绩进行升级。这样就能较好地把职工工资同本人肩负的责任和劳绩密切联系起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同时,根据我国目前干部队伍新老交替和担任同一职务的人员工资差别较大的实际状况,新订职务工资标准,上下职务之间有交叉。为了便于安排部分老干部、老专家的工资,在新订职务工资标准中,还将从部长、局长到副厅局长、总工程师、讲师、教师,其职务工资的第一档的工资标准,都规定了两个或三个工资额,如部长的职务工资第一档五类工资区工资标准分为307元、292元、263元三个工资额;厅、局长分为185元、160.5元两个工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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