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编定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437页(298字)

指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行政管理机构的工作性质、任务大小繁简、轻重缓急等不同情况,核定编制总额和根据中央规定的标准确定单位员额比例。

定编定员,是合理使用人力和有效控制编制的一种科学方法。合理的定员标准,可以避免人浮于事,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用较少的人,办较多的事,以发挥整个编制的最大效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编制总额,都是根据人口、行政区划、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按人口数制定比例,进行核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中央核定的编制总额,参照中央制定的省级比例,结合地、市、县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省各地、市、县的定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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