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550页(908字)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中的民主党派之一,是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

抗日战争胜利前后,国民党内一部分爱国民主人士为了反对蒋介石的卖国独裁政策,1945年秋成立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1946年春成立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等民主组织。1947年,国民党内各民主组织的领导人和一些爱国民主分子先后到达香港,11月举行国民党民主派第一次代表大会。1948年1月1日在香港正式成立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选举领导机构,同时发表宣言,明确提出“推翻蒋介石卖国独裁政权,实现中国独立、民主与和平”。1949年1月,民革领导人和其他民主党派领导人、无党派民主人士联名发表《我们对时局的意见》,宣布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将革命进行到底,随后积极参加了筹备新政协的工作。

同年9月,民革、民联、民促的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订《共同纲领》,选举中央人民政府。新中国成立后,于1949年11月举行了国民党民主派第二次代表会议,决定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以及党内其他民主分子,合并组成一个统一的组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民革先后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章程》的总纲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制定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民革的主要发展对象是原国民党及与国民党有历史联系的人士,其中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科技、文教、卫生战线上的知识分子。

建国以来,民革积极参与了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和对国家经济建设、政治生活中重大问题的协商。许多民革成员担任了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和政府的领导职务。1983年12月27日民革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规定工作重点是促进祖国的统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关于大陆和台湾统一的方针政策,加强同台湾、港澳和在国外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及其亲属的联系,团结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努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