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551页(530字)

简称“民联”,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的早期组织之一。

1943年开始筹建,1945年10月28日在重庆召开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通过了“政治主张”、“临时组织总章”、“第一次全体大会决议案”等文件,宣布接受三民主义,继承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其主要政治主张是:国家主权属于全体人民,国民党应即自动结束党治,建立举国一致的民主联合政府,国家应保障人民身体、行动、学术、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基本自由,国内一切民主党派,一律处于合法平等地位;实行民生主义的计划经济,节制私人资本,发展国家资本,平均地权;实行军队国家化;实践中苏友好盟约,并忠实履行大西洋宪章。1947年底,民联与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和其他国民党爱国民主人士的代表,在香港举行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第一次代表会议,决定联合组成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并继续保持民联组织的活动。1949年9月,民联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订《共同纲领》,选举中央人民政府。

同年11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国民党民主派第二次代表会议,民革、民联、民促和国民党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统一成为一个组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同时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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