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557页(660字)

简称“台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中的一个民主党派,是由台湾同胞组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

台盟是在1947年台湾人民“二·二八起义后,由一部分从事爱国民主运动的台湾籍人士发起,于同年11月在香港成立的。其宗旨是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反对企图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一切阴谋活动,反对国民党当局的独裁统治,实行人民民主制度。

1948年台盟宣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

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参与制定《共同纲领》,选举中央人民政府。新中国成立后,积极参加祖国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坚持为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大业而努力。1983年11月至12月,台盟召开第三次全盟代表大会,规定台盟的方针任务是高举爱国旗帜,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参与政治协商,维护盟员的合法权益,关心台湾人民的利益,研究台湾情况,就和平统一祖国问题向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献计献策,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而奋斗。

1987年11月23日至30日,台盟第四次全盟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了新的章程,选举产生了台盟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和评议委员会。林盛中当选为台盟中央主席,苏子蘅为名誉主席。大会号召全体盟员团结起来,同心同德,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竭尽力量,为祖国、为台湾人民争光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