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土地统计
书籍:统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统计辞典》第279页(736字)
亦称“农业用地统计”。
指农业生产所使用的土地数量、种类、构成及其利用情况的统计。农业用地指农业生产单位所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总和,包括陆地和水域面积,已利用和未利用的面积。
它是全面研究和规划农业上地的利用,合理配置农业生产,分析不同地区(单位)的生产结构和经济特点的不可缺少的统计资料。农业用地按其生产用途和自然特点,可分为:
(一)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耕锄的土地。包括熟地,当年新开荒地,连续抛荒未满三年的耕地,当年休闲地,沿海、沿湖围垦的海涂、湖田等。
以种植作物为主,附带种植桑树、茶树、果树和其他林木的土地应作耕地。
(二)园地。指专业性的果园、茶园、桑园所占用的土地。
(三)林地。
指成片种植林木所占用的土地,包括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和其他林等用地。
(四)苗圃。
指专门培育苗木所占用的土地。
(五)牧场。
指专门用于放牧牲畜和收割牧草的用地。
(六)荒地。
指农业上尚未利用的未开垦的土地,包括荒山、荒坡和平原荒地等。
(七)水域。
包括池塘、水库以及一定范围的河滩、湖沿等水域面积。
(八)建筑物用地。分生产性建筑物用地和非生产性建筑物用地。
此外,还有水渠和交通道路占用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