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统计辞典》第534页(187字)
指炼钢炉(平炉、转炉、电炉)平均每炼一炉钢的合格钢产量。
计算公式为:
出钢炉数包括全炉钢废品的炉数,但不包括全炉钢水回炉重炼的炉数。
每炉产钢量是生产设备能力的正指标,指标数值的增大,说明炼钢炉能力得到充分发挥,设备利用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