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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签证及来华后的注册手续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172页(782字)

来华签证及来华后的注册手续包括:

1.申请来华学习签证

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的有效普通护照到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

其中来华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者,须申请“X”签证;学习时间不满六个月者,须申请“F”签证。奖学金生必须持上述各项文件的原件来华入校报到。持其它种类的护照、签证及未持上述文件的原件来华者,学校将不予注册,亦不能办理在华居留手续。

2.报到和注册

被录取的学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入学日期前往学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直接向有关学校请假。未经学校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所获得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资格亦自动取消。

3.健康认证和居留登记

健康认证:来华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奖学金生,来华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化验单到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健康认证。《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不合格者将被要求重新进行体检。

拒不接受体检或经体检被查出患有中国法律规定不得入境的疾病者,将被限令离境回国。

体检及回国的有关费用自理。

居留登记:奖学金生须于抵华之日起30天之内,通过健康认证后,持本人护照、《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到公安部门办理居留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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