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简介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543页(274字)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经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第13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制定的。着作权法规定了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条例则是对这一权利的具体保护办法。由于中国已经加入伯尔尼公约和TRIPS协定,所以,凡加入伯尔尼公约和TRIPS协定的其他成员国公民在中国都可以根据着作权法和该条例受到以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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