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毛泽东言语辞典》第84页(226字)
辛亥革命后制定的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件,1912年3月11日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孙中山公布。
按照西欧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和“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了国家的权力、政权组织形式和人民的权利等,体现了当时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要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这个宪法草案也总结了从清朝末年以来关于宪法问题的经验,从清末的‘十九信条’起,到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一直到蒋介石的伪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