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阶级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71页(235字)

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农民为生的阶级。

地主剥削农民的主要方式是收取地租,此外或兼放债,或兼雇工,或兼营工商业。在旧中国,地主阶级和富农阶级占农村人口不到10%,而占有耕地达70-80%。地主阶级代表近代中国最落后和最反动的生产关系,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之一。土地改革以后,消灭了封建剥削,从而消灭了地主阶级,又经过长期的改造,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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