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357页(266字)
指关系国计民生比较重要的商品。现行制度规定包括:生猪、鲜蛋、毛竹、茶叶、铁丝、元钉、缝纫机、自行车、某些药品和中药材等。这类商品的计划,由国务院有关部、委管理,一般只管收购、调拨、进出口指标。具体管理上,实行“统一计划,差额调拨,品种调剂,保证上调,一年一定”的办法。超产(超收)部分,应先报主管部、委,经过协商进行分配,有的全部留给地方,有的调出一部分或大部分。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业体制改革,二类商品种类和管理权限将随之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