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武装起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84页(485字)

无产阶级暴力革命的一种具体形式,即用革命武装首先占领中心城市,然后进攻乡村,进而夺取全国政权。

如十月革命的胜利,就是通过城市武装起义的道路实现的。武装起义是政治斗争的最高形式,是无产阶级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手段。武装起义又是一种艺术,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恩格斯认为,这些主要规则是:(1)要有充分的准备,不能玩弄起义,因为敌人在组织、训练和传统的威望方面都占优势;(2)必须能在决定性的地点和决定性的时刻,集中强大的优势力量对付敌人;(3)起义一旦开始,就必须以最大的决心行动起来并坚决采取进攻,防御是武装起义的死路;(4)必须在敌军还分散的时候,出其不意地袭击他们,每天都必须力求获得新的胜利,始终保持起义者精神上的优势(参见《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85-586页)。

列宁根据俄国革命的特点,创造性地运用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武装起义的理论。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所进行的城市武装起义,不是那种只适用于很短时间和很小地方的单独行动的旧形式,而是采取遍及全国的长期的国内战争这种更高更复杂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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