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136页(349字)

指国家代表机关或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一种国家政体。

采用共和制的国家叫共和国。在历史上,共和制普遍为不同类型的国家所采用。它在不同阶级专政的国家具有不同的性质。在奴隶制度下的古希腊、古罗的民主共和国体现的是少数奴隶主对广大奴隶的阶级专政;在封建制度下的欧洲城市共和国体现的是封建地主阶级对广大农民的专政;在资本主义社会,无论是议会制共和国,还是总统制共和国,它都体现资产阶级对广大无产阶级的统治和压迫;在无产阶级革命中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共和国则是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它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由于社会主义各国具体历史条件不同,共和制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是多样化的,有巴黎公社形式、苏维埃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形式、代表团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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