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专政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138页(697字)

亦称工人阶级专政。

工人阶级领导的(通过工人阶级政党),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为使命的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克思在1852年致魏德迈的信中,第一次提出这个概念。

它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是无产阶级通过暴力革命在彻底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也是最后的一种专政。

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1846年《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初步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1848年于《共产党宣言》中进一步阐述了这一思想。

1850年马克思于《1848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第一次使用了“工人阶级专政”的概念。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之点,是马克思国家学说的实质。

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使命是:在国内方面运用国家机器保护人民,镇压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敌人;对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高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高度的民主政治制度,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消灭一切阶级差别,为最终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创造条件。在国际方面,防御国外阶级敌人的侵略和颠覆;支援世界各国无产阶级和被压迫人民的革命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实现其历史使命的重要工具,在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社会都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由于各国的具体历史条件和革命发展的特点不同,各国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形式不一样。

中国,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形式是人民民主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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