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国家类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144页(442字)

指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根本性质和基本特点,有别于任何剥削阶级国家的一种新的国家类型。

人类历史上共有四种类型的国家: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类型与以往三种剥削阶级专政的国家类型有着根本不同:它的产生,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广大人民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结果;它的根本性质,是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它的经济基础,是在消灭剥削制度的同时建立起来的不同形式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它的历史任务,是改造私有制,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

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历史条件、历史传统、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以及国际环境等因素的差别,会出现各种不同的国家形式,如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苏联的苏维埃制、朝鲜的人民会议制、南斯拉夫的联邦议会制等等,但其政权组织原则都是民主集中制。人类社会终将通过社会主义国家走向无国家的大同世界。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类型是最高的也是最后的一种国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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