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147页(706字)

人类社会发展的高级形态——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或第一阶段。

迄今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五种社会形态,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的社会性与资本家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要求用生产资料的社会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

作为旧社会的掘墓人,新世界的建造者的无产阶级,通过自己的政党——共产党领导人民经过革命斗争,推翻资本主义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并且利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机器,对资本家的资本实行剥夺(没收或赎买),对小生产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社会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具有较高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以克思主义为指导,消灭了阶级压迫和剥削,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标志着以私有制和阶级压迫为基础的旧社会的终结,标志着人类从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的转变。

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它和共产主义社会是同一个社会形态的发展程度不同的两个阶段。实践证明,无论是从资本主义脱胎而出,还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都只能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页)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这个阶段中,社会又将按照成熟程度的不同而划分为若干阶段,只有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人们的觉悟极大提高,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实现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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