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民主专政》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294页(793字)

毛泽东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二十八周年写的论文,于1949年6月30日发表。

1949年6月,人民解放战争已经取得基本胜利,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正在北平召开,新中国即将诞生。中国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国家政权?这是全国人民都迫切关心的重大问题。国内外阶级敌人诬蔑和攻击共产党“独裁”“不仁”。

有些民族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企图走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主张对反动派施“仁政”,幻想英美会“援助”中国,害怕“刺激”帝国主义。

为了阐述新中国国家政权的性质、任务、对内对外的基本政策以及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驳斥阶级敌人的攻击,纠正走资产阶级共和国道路的错误思想,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对新中国的认识,毛泽东发表了这篇文章。文章总结了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革命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说明只有克思列宁主义才是中国革命的指路明灯,新中国只能由无产阶级来领导,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已经破产。文章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政权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

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文章论述了人民民主专政性质、任务、基本政策和发展前途,分析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痛斥了阶级敌人对共产党的种种诬蔑和攻击,辩证地阐明了民主与专政的关系,划清了革命专政与反革命专政的界限。文章在最后向全党提出了重新学习的任务,指出“严重的经济建设任务摆在我们面前,我们熟悉的东西有些快要闲起来了,我们不熟悉的东西正在强迫我们去做。”号召我们向一切内行的人们(不管什么人)学经济工作,学习建设新中国的本领。

《论人民民主专政》创造性地提出了在我国条件下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形式,丰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奠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基础和政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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