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社会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385页(448字)

蒙古社会主义基本上是苏联型的模式。

在经济上,依靠苏联。多年来,国民经济的发展方针变动较多。

从1968年起,在苏推行“新经济体制”的影响下,蒙古也试行“计划与经济鼓励新体制”。其主要内容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经济鼓励,把企业的经济利益与经营状况结合起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使职工工资与劳动成果挂钩。在政治上,全面推行苏联的政策。1976年蒙党十七大正式规定,党的“基本方针”和“最主要任务”是同苏联“全面接近”。

蒙古的大部分部、委还同苏联相应的部、委建立了“直接合作”和“对口联系”;蒙全国18个省市的党组织也同苏的各加盟共和国边疆区和州的党组织,建立“巩固的业务联系”。1986年5月蒙党十九大提出,为了不断发展生产和提高效益,决定扩大国营农牧业单位和农牧业合作社以及省、市机关的经济权限,并提高其责任心和保证其自主权。

1990年4月蒙古人民革命党非常代表大会通过了新党章和党纲,删去了“共产主义”一词并确立建设“民主的人道社会主义”的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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