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和斯洛伐克社会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391页(868字)

捷克和斯洛伐克社会主义的进程是曲折的。

全国解放后,照搬苏联模式,实行过分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损害人民的利益,曾发生“尼尔森骚乱”。为此,1956年召开捷克全国代表会议,研究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问题。

1958年召开十一大,通过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缩小中央集中计划和分配范围,减少管理层次,实行物质鼓励等有关改革的原则规定。但由于未触动集中计划体制,加上批判南斯拉夫“修正主义”的影响,很快便中止实行。

1960年-1968年间,再次进行改革。此时党内改革派与保守派斗争趋于激烈。

1962年改革派经济学家奥塔·希克写了一本批判《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着作,国内要求改革的呼声强烈。1963年底,成立经济改革委员会。1965年通过一系列改革的原则,强调党政分工,简政放权,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企业自治。

改革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反对改革的力量乘机进攻,改革又被迫停止。1967年捷经济上遇到更大困难,改革的呼声更加强烈。

1968年1月,由杜布切克上任后,提出“建立一个新的、十分民主的符合捷克斯洛伐克条件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还提出了一份拟定政治、经济改革方案的“行动纲领”。这一纲领得到了国内各阶层的拥护和支持,但这场改革由于苏联1968年8月的武装入侵而夭折。从1971年至1980年,捷经济更加困难。自1980年起,进入了第三次改革时期。

在计划体制、价格体制、劳动报酬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使经济状况不断好转,“七五”计划(1981-1985)完成顺利,人民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1986年3月捷共十七大提出了“根本性改革”的号召。

1989年11月下旬开始,捷局势发生急剧变化。12月,捷总统、议长职位被反对派夺取,捷共召开非常代表大会,通过了新的行动纲领,提出“建立公正的、民主的、人道主义的社会。”1990年3月29日,捷联邦议会两院将“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改名为“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后又改为“捷克和斯洛伐克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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