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党的多元化思想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396页(697字)

社会党国际“民主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之一。

各国社会党对社会主义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它们有的把社会主义看成是“来自宗教或非宗教的道德的具体实施”;有的把社会主义只解释为与人道主义有关;还有的则声称,“‘民主社会主义’的根源是基督教伦理学、人道主义和古典哲学”。由于社会党人不承认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的科学概念,社会党国际在成立之初就鼓吹“民主社会主义”,不要求有统一的世界观,主张各国社会党有权把自己的活动建立在对它们适用的理论和世界观基础上。

1951年社会党国际《法兰克福宣言》指出:“不论社会党人把他们的信仰建立在克思主义分析社会的方法上,还是建立在其他方法上,不论他们是受宗教原则的启示或是受人道主义原则的启示,他们都是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奋斗”。

随后,各国社会党对此又作了具体表述。1959年通过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哥德斯堡纲领》宣称,“社会民主党是一个思想自由的党”。

法国的社会党也声称,社会主义“不是科学”,党不必有统一的思想基础。其党章明文规定,社会党应该把“拥护社会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原则的所有城乡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聚集在一起,“不论其哲学信仰与宗教信仰如何”。社会党国际从其多元化思想出发,公开拒绝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工人运动的思想理论基础。绝大多数社会党在它们的纲领中根本不提马克思主义,甚至公开反对马克思主义。

有的社会党的纲领中虽然承认了马克思的历史功绩,称马克思、恩格斯为伟大导师,但实际上他们并不相信马克思主义。当然,也有少数社会党左翼仍然肯定马克思主义。

有的社会民主党在抛弃马克思主义近30年后,又重提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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