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406页(781字)

西方工业发达国家中以生态保护为宗旨的政党组织。

早在60年代,西方工业社会中就逐渐形成了一种要求保护生态平衡、反对环境污染的思潮,一些国家出现了自发的绿色组织。后来,生态运动不断发展,同时又与和平运动、妇女运动、学生运动、民主社会改革运动等力量相汇合,形成了一股有组织的政治力量。70年代末80年代初,最先在中、北欧工业发达国家,而后在南欧、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地都出现了绿党。绿党的成份极为复杂,其成员主要来自知识分子、职员和农民阶层,包括环境保护主义者、和平主义者、核武器和核能反对者、激进的“左翼”分子和其他对社会不满的人,还往往容纳各种各样的组织和团体。绿党虽然内部派别繁多,思想来源庞杂,但在生态平衡、社会福利、基层民主和非暴力等方面具有共同点。联邦德国绿党的领导人P·凯莉认为,他们“所奉行的是一种保持生态平衡的、自我管理的、解放的社会主义,一种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社会主义”。

在国内政策方面,绿党主张“建立以生态平衡为基础的、保障人们生存条件的经济制度”,要求实现社会公正,缩短工作时间,给工人以更多的自治权。在对外政策方面,主张实行中立政策,通过谈判解决各地区的冲突,建立共同的和平秩序和无核区等。现在,在西欧发达国家,一部分对社会民主党失去信心而又对新保守主义不满的人转向了绿党。1983年,在联邦德国的议会选举中,绿党以5.6%的选票(27个议席)进入联邦议院,从而打破了联邦德国传统的三党格局。1985年,联邦德国的绿党还进一步提出了“从充当反对党到单独执政”的行动口号。为了在欧洲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西欧各国生态主义政党于1984年成立了它们的政治性联盟组织——欧洲绿党,其成员有奥地利、比利时、法国、联邦德国、卢森堡、荷兰、爱尔兰、瑞典和英国等9个国家的10个有关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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