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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区委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广东革命史辞典》第36页(1185字)

全称中国共产党广东区执行委员会。

中共“一大”后,谭平山等人在原广州共产党小组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共广东支部。1922年7月中共“二大”前夕,根据中共中央局指示,中共广东支部扩大成为中共广东区执行委员会。

谭平山任书记。1923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通告指出,当时广东区委的活动范围主要在广州。据此,1924年2月中共广东区委改为中共广州地方执行委员会,兼管香港地区中共组织工作,直属中央局领导。冯菊坡、谭平山先后任中共广州地委负责人。

同年秋,中共中央为加强对广东革命斗争的领导,先后派周恩来、陈延年等到广东工作。同年10月,中共广州地委改组,扩大成为中共广东区执行委员会,管辖广东、广西、闽南、云南等地中共组织。

故又称为“中共两广区委”。区委机关设于广州文明路。周恩来、陈延年先后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长(后改称书记)。穆青任组织部长。

张太雷、任卓宣先后任宣传部长。冯菊坡、刘尔崧、黄平先后任工人运动委员会书记。阮啸仙、彭湃、罗绮园先后任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

周恩来、张伯简、雄先后任军事运动委员会书记。

蔡畅、邓颖超先后任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沈宝同、黄居仁、杨善集先后任青年运动委员会书记。

林伟民任监察委员会书记。赖玉润任秘书长。

区委机关刊物有《农工旬刊》、《人民周刊》、《我们的生活》等,分别由张太雷、陈延年任主编。

中共广东区委努力贯彻中共中央的革命统一战线政策,组织领导广东等地的革命运动。至1927年2月,全区共有党员八千零七人。1927年5月中共“五大”后,中共广东区委改组为中共广东省委,后再改组为中共两广省委、中共广东省临委等。

至1945年7月,于博罗罗浮山再改为中共广东区委。书记林平(尹林平)。直属中共中央南方局(1946年5月改称南京局),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城市工作部(9月改称城市工作委员会),辖广东大陆、闽粤赣边及香港、澳门等地中共地方组织,并指导中共琼崖特委和中共广西省工委。1946年1月迁驻香港。

抗日战争胜利后,领导华南各地人民为争取和平民主,坚持自卫斗争,并参加了与国民党广东当局关于广东中共武装问题的谈判,保证了东江纵队等胜利北撤。1946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南京局决定,中共广东区委领导机构和领导成员陆续作了调整。书记仍为林平,原区党委领导的文化、宣传、统战等工作转由新成立的中共港粤工委领导。广东区党委的工作机构调整为城市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越南华侨工作委员会。

1947年3月,广东区党委改属中共中央直接领导;5月,再改属新成立的中共中央香港分局领导,管辖范围缩小至广东大陆(不含兴梅地区)及邻省部分地区。城市工作委员会亦转由中共中央香港分局领导。

1948年5月,中共广东区委从香港内迁游击区。12月,改称中共粤赣湘边区委。

中共广东区委曾先后创办《共产党人》、《正报》等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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