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广东革命史辞典

东江纵队北撤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广东革命史辞典》第117页(497字)

解放战争初期,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东江纵队主力撤出广东,北上山东解放区的战略行动。

1945年10月10日,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政府在重庆谈判签署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中国共产党同意让出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等八个解放区,并将以上地区的军队撤退到陇海路以北及苏北、皖北解放区。1946年1月间,由中共、国民党及美国三方面组成的军调部派出第八小组到广州,与国民党广东当局谈判解决华南抗日纵队北撤问题。4月2日,双方达成北撤协定。

确定:1.承认华南有中共领导的抗日武装力量。2.双方同意东江纵队北撤二千四百人,不撤退的复员,发给复员证,政府保证复员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不受侵犯,就业居住自由。

3.东江纵队撤退到陇海路以北。4月4日军调部派赴广东的三人会议代表团又与国民党广东当局进行反复谈判,于5月21日达成广东中共武装人员北撤山东的具体协议。

6月30日,东江纵队二千五百八十三人(其中包括珠江纵队、韩江纵队、南路和桂东南部队骨干一百六十人)在惠阳大鹏湾沙涌(今属宝安)登舰北撤。7月5日抵达山东烟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