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利润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27页(2290字)
超过平均利润的利润,又称额外利润。
它或者由产品的个别价值(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价值(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构成,或者由农产品的价值高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构成,或者由农产品的普通垄断价格高于社会生产价格或社会价值的余额构成,或者由稀有产品的真正垄断价格大大高于价值的余额构成。超额利润是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转化形式,来源于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
生产部门内部拥有较好生产条件的某些先进企业所获得的超额利润,是超额利润的一般形式,由产品个别价值(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价值(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构成。这种超额利润在工业和农业中具有不同特点。在工业中,先进企业可以利用其较大的资本量和生产规模来提高劳动生产率,也可以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的个别价值或个别生产价格,而按社会价值或社会生产价格出售,从而获得超额利润。“在这里,超额利润来源于资本本身(包括它所推动的劳动):或者是所用资本的量的差别,或者是这种资本的更适当的应用。”(25·726)但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和部门内部的竞争会使先进技术逐渐普及,部门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一旦先进企业的资本量成为部门的平均资本量,或其先进的生产技术成为部门的一般生产条件,它们原来的超额利润就会消失,而拥有更大量资本和更先进技术的企业又会获得新的超额利润。
因此,工业部门中的超额利润具有暂时性和变动性的特点。“超额利润在工业中是流动的、不稳定的,时而由这个资本家赚去,时而由那个资本家赚去,并且又不断地消失”(26Ⅱ·267)。在农业中,这种超额利润主要来自劳动的某种较大的自然生产力,这种生产力和一种自然力的利用结合在一起。而这种自然力是有限的,它“既不是该生产部门的一般条件,也不是该生产部门一般都能创造的条件”(25·727)。
因此,这种自然力或者有较高生产力的条件的占有和利用会形成一种垄断。垄断地利用较好土地(较肥沃、地理位置较优越)的农业资本家就可以在较长时期内稳定地获得超额利润。
可见,农业中的这种超额利润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不过,由于较好的土地是这种超额利润的自然基础,而“这个自然基础的代表是土地所有者,所以这种超额利润不是落入资本家的腰包,而是落入土地所有者的腰包”(26Ⅱ·270),转化为级差地租。
商业部门中也存在着与此相类似的超额利润。某些先进的商业资本企业,由于其个别的纯粹流通费用低于部门平均的纯粹流通费用,个别的资本周转速度快于部门平均的资本周转速度,也会象产业部门的先进企业那样赚到超额利润。商业部门的超额利润虽然是靠剥削商业职工的剩余劳动获得的,但并不是由商业职工的剩余劳动创造的,它来源于产业工人所创造的一部分剩余价值。
农业中转化为绝对地租的超额利润,是由农产品的价值高于其生产价格的差额构成的。
在农业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低于工业部门或社会平均资本构成时,农产品的价值高于生产价格,但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垄断的存在,限制了资本向农业部门的任意转移,从而阻碍了农业部门的剩余价值参加整个社会的利润率平均化过程,使农产品“不象价值高于一般生产价格的工业品那样,会平均化为生产价格”(25·860)。
这就决定了农产品必须按高于生产价格的价值出售,其差额便形成农业部门的特殊超额利润,并转化为绝对地租。如果农业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等于甚至超过工业部门或社会的平均资本构成时,“由于土地所有权对在未耕地上进行不付地租的投资造成限制,以致谷物不仅要高于它的生产价格出售,而且还要高于它的价值出售,那么,地租就会产生垄断价格”(25·874)。也就是说,农产品就要按照高于生产价格和价值的垄断价格来出售,这种垄断价格超过农产品生产价格和价值的余额构成的特殊超额利润转化成绝对地租。
这种超额利润,或者来自其他商品生产者的一部分利润,或者来自压低工人的工资。所以,尽管有垄断价格,“由商品价值规定的界限也不会因此消失”,“不会改变这个剩余价值本身的界限”(25·973)。
稀有产品的真正垄断价格所产生的超额利润,是垄断超额利润。在农业中,这种稀有产品与极少量的特殊地段联系在一起。
某些资本家垄断地利用这些特殊地段生产出稀有的名贵农产品,或利用这些农产品作原料加工成稀有的名贵产品,就会按照真正的垄断价格出售这些产品。这种垄断价格“只由购买者的购买欲和支付能力决定,而与一般生产价格或产品价值所决定的价格无关”,它包含着“一个相当大的超额利润”(25·873-874)。
这个相当大的超额利润会由于土地所有权而转化为垄断地租。
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在评述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斯密、李嘉图和德国庸俗经济学家洛贝尔图斯的地租理论时,对比分析了工农业中一般超额利润的不同特点,并在商品价值的限度内,分析了农业部门中由于垄断价格所形成的特殊超额利润。
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则进一步全面深入地分析了超额利润的各种形式。
马克思关于超额利润的理论,大大发展了他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章中所阐明的关于超额剩余价值的思想。
同时,超额利润作为利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建立科学的地租理论奠定了基础。马克思关于超额利润的思想对于分析帝国主义阶段的垄断利润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