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133页(229字)
用政府或社会团体的名义开设的当铺。
亦称公典或公当。在阶级对抗的社会里,公当也是一种高利贷机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三十六章提到的公立当铺,是十四、十五、十六世纪在意大利和法国,为了反对小高利贷者而设立的。
根据这种当铺的创办者的设想,这种当铺必须从事某种慈善事业,给贫民提供以财产为抵押的少量贷款。实际上,公立当铺起了有利于高利贷者的作用。在解放前的中国,国民党政府也开设公典、公当,同样是高利贷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