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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175页(358字)

国家向其境内居民和非居民征收的赋税。

随着社会分裂为利益相互对立的阶级,产生了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国家。构成这种公共权力和国家机器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有物质的附属物,如法院、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国税。征税权本身也是国家这种公共权力的一个组成部分。从经济上来说,国税是一国社会总产品中由政府用来维持政府机构及其活动的那部分产品,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环节和形式之一。国税,按其直接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土地税、房产税、人头税、利润税、工资税、消费品税、所得税及特种税等等。

按照征税方式分,有纳税人不能转嫁的直接税和能够转嫁的间接税等。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国税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它的绝大部分负担都要转嫁到劳动人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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