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产品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294页(810字)
指由结合劳动者所生产的产品,即结合了互相联系的独立商品生产者的特殊劳动而最后生产出的完成形态的产品。
社会分工的发展,使产品生产过程由个体生产者纯粹个人的劳动过程,分离和独立化为由社会不同生产部门、不同行业或不同劳动者的特殊劳动相结合的过程,产品也就由纯粹是个人劳动过程所生产的直接产品,转化为由互相联系的不同劳动者的各种特殊劳动相结合的结合产品。例如,棉花是植棉劳动者生产过程的结果,它又作为原料在纺纱过程中被纺成棉纱,棉纱又作为原料进入织布过程由织劳动织成棉布,棉布又作为原料在缝劳动过程中被缝制成衣服。
在这里,棉花、棉纱、棉布的生产者所生产的只是一种中间制品,而作为最后完成形态的衣服,则是结合着他们不同的特殊劳动而形成的结合产品。衣服是由植棉、纺纱、织布、缝衣等不同的特殊劳动相结合而生产出来的。在一种内在联系把不同生产过程连接起来的地方,情形就是这样。我们看到在一系列互相联系的不同生产过程中,前一个生产过程的产品,不断地在另一个生产过程中重新作为原料,不断地改变它的存在形态,一直到最后的劳动过程把它当作完成的生活资料或完成的劳动资料排除出来为止。
马克思在第一卷第十二章第四节中,通过对结合产品的分析,揭示了社会内部分工和工场内部分工的本质差别。由社会内部分工所产生的结合产品,是以生产资料分散在互不依赖的商品生产者之间为前提,他们各自的产品都作为商品而存在,他们之间的联系是通过商品买卖而媒介成的。而由工场内部分工所产生的产品,则是以生产资料积聚在资本家手中为前提,局部工人不生产商品,成为商品的只是他们共同生产的产品,他们之间的联系是通过把不同的劳动力出卖给同一个资本家为媒介的。这就澄清了斯密混同这两种分工,认为二者只是范围的大小而没有本质区别的错误。